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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10-15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材环院政〔201840


中国体育彩票发布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二级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号)和《迎接省高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校政发〔2017〕36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试行)。

附件: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试行)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89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891日印发

附件一: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教学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试行)

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教学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教育部《中国体育彩票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湖南省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25号)、学校等文件精神及学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指的教学经费指直接用于开展教学工作的各种来源的经费,包含上级主管部门拨款资助经费和学校配套或直接投入的经费。

第三条 各级各类教学建设项目根据其管理原则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教学工程立项”项目类,第二类为“教学日常运行”类,每类包含的主要分项名称见表1:

          表1:教学建设项目分类名称

    名称

序号      

“教学工程立项”项目名称

“教学日常运行项目名称

1

专业建设

日常维持

2

课程建设

教研室经费(专业与课程建设费、教师差旅费、教研室基本经费)

3

基地建设

教学实习费

4

教学团队

校企合作经费

5

校内实践教学

课程实践费

6

教研教改

毕业论文费

7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实验教学维持费

8

教材建设

实验教学材料费

9

?

网站建设费

10

?

社会实践费(马院、团委)

11

?

高水平运动经费(体育学院)

12

?

体育维持经费(体委)

13

?

教学设备费(教务处)

14

?

教师条件建设(教务处)

15

?

竞赛费(教务处)

16

?

创新创业专项(创新创业学院)

17

?

绿化养护(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18

?

四季有花(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19

?

校企合作办学经费(校地校企合作处)

第二章 教学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原则

第四条 教学经费使用原则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教学建设经费是为加强中国体育彩票教学建设所设立的专项经费,应用于与教学建设直接相关的费用开支,避免分散使用。

(二)、科学安排,合理预算。要严格按照教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杜绝随意性,避免重复浪费。

第五条 教学经费管理原则

(一)、权责明确,规范管理。教学工程立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教学日常运行项目实行学院或主管部门负责制。各二级学院(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教学经费使用范围与支出项目使用教学建设经费,不得超范围、超标准使用。

(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教学建设经费实行专项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和截留,确保专款专用。

(三)、当年使用,分类结转。教学日常运行经费原则上当年度使用,其中第1-3项全部结转、其余项目结余经费的50%结转到下一年度。教学工程立项项目经费在立项项目工作期(研究期)内可全部结转。

第三章教学工程立项经费支出项目与使用范围

第六条教学工程立项项目经费支出项目名称及使用范围

  为规范教学工程立项项目的预算支出项目名称,对教学工程立项的经费支出项目名称进行定义。

(一)、设备费:是指教学建设项目研究开发中所发生的小型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和自行试制费用,以及由此发生的运输、包装、装卸等费用。

(二)、材料费:是指教学建设项目研究、开发、试验所需要支付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元器件、试剂、实验动物、部件、外购件、包装物的原件等费用。

(三)、教学软件费:是指促进教学建设项目所必须开发或购置的教学软件费、教学软件的日常维护费等费用。

(四)、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相关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或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以上1-4项支付给外单位且超过1万元时需提供外协合同或协议书,高于5万元以上须经国资处招标采购。

(五)、办公用品费:是指与本建设项目相关的办公用品费。

(六)、差旅费:是指与本建设项目相关的调研差旅费。

(七)、会议费:是指举办研讨会、论证会、鉴定会等各种会议的费用(含工作餐费等),或派出项目成员参加相关研讨会所产生的费用。

(八)、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教学建设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教学建设项目组人员必须进行与国外科研机构合作费、培训费(含出国参加学术交流)及邀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费用。

(九)、出版物费:是指出版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论文版面费、教材或专著的出版费。

(十)、教师培养费:是指项目成员参与本建设项目相关内容的培训、短期进修学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十一)、外聘教师费:聘请校外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工程师和高层管理人员来校进行专业课(含理论与实践)教学(艺术类专业可以聘请民间艺人),指导学生实践、毕业设计、学位论文等的课时费、交通费、住宿费和工作餐等费用。

(十二)、图书资料费:是指购置本项目建设必需的图书资料(图书要编目入库后才能报销)、复印、印刷、邮寄费等的费用。

(十三)、实践环节建设费:是指引进或开发实验项目费用、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改善实习基地条件类)等费用。

(十四)、网上教学资料制作费:是指网页制作、课程视频拍摄(含微课、MOOC课等)与制作、网上教学资料制作等费用。

(十五)、教学建设与改革费:是指为了保证顺利地实施项目在启动和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的课程建设、各种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等的费用。

(十六)、实习费:是指学生校外实习车费、学生实习材料费、学生实习保险、上交实习单位费用和校外指导教师指导费等费用,校内教师外出带队指导所产生的车费、住宿与生活补贴等。

(十七)、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聘请的专家的咨询、讲座、评审及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含招待费等)。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和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十八)、劳务费:是指为直接参加教学建设项目研究的成员为开展项目支付的工作日以外的加班费、工作餐费、各种有效材料(必须提供材料的原件)的撰写费,以及为完成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或工作餐等费用。劳务费根据不同项目限定在项目经费的一定比例内进行核定。

(十九)、专利费:成果申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所需费用、专利维持费。

(二十)、数据资源费:指项目开展过程中需要购买的数据资源和信息检索费用。

(二十一)、教师指导费:指为完成面向学生项目教师团队所开展的指导、培训费用。

第七条  “教学工程立项”项目建设经费的支出范围

项目类别

主要项目名称

支出范围

专业建设

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特色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工程教育认证、专业综合评价

1.设备费,2.材料费,3.教学软件费,4.测试化验加工费,5.办公用品费,6.差旅费,7.会议费,8.国际合作与交流费,9.出版物费,10.教师培养费,11.外聘教师费,12.图书资料费,13.实践环节建设费,14.网上教学资料制作费,15.教学建设与改革费,16.实习费,17.专家咨询费,18.劳务费(小于10%且不超过5万元),20.数据资源费。

课程建设

MOOC/SPOC课程、微课、在线课程、精品课程、主干课程、双语课程、校企合作课程

2.材料费,4.测试化验加工费,5.办公用品费,6.差旅费,7.会议费,9.出版物费,10.教师培养费,11.外聘教师费,12.图书资料费,13.实践环节建设费,14.网上教学资料制作费(大于40%),15.教学建设与改革费,17.专家咨询费,18.劳务费(小于40%),20.数据资源费。

基地建设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校地校企合作示范基地

1.设备费,2.材料费,3.教学软件费,4.测试化验加工费,5.办公用品费,6.差旅费,7.会议费,9.出版物费,10.教师培养费,11.外聘教师费,12.图书资料费,13.实践环节建设费,14.网上教学资料制作费,15.教学建设与改革费,16.实习费,17.专家咨询费,18.劳务费(小于15%)。

教学团队

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培育

5.办公用品费,6.差旅费,7.会议费,8.国际合作与交流费,9.出版物费,10.教师培养费(大于40%),11.外聘教师费,12.图书资料费,14.网上教学资料制作费,15.教学建设与改革费,17.专家咨询费,18.劳务费(小于15%)。

校内实践教学

工程技术中心、实践(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课示范实验室、实训中心、创新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等实验、实习中心建设

1.设备费,2.材料费,3.教学软件费,4.测试化验加工费(1-4项大于50%),5.办公用品费,6.差旅费,7.会议费, 9.出版物费,10.教师培养费,11.外聘教师费,12.图书资料费,13.实践环节建设费,14.网上教学资料制作费,15.教学建设与改革费,17.专家咨询费,18.劳务费(小于15%),19.专利费。

教研教改

教研教改、教学成果培育

1.设备费,2.材料费,3.教学软件费,4.测试化验加工费,5.办公用品费,6.差旅费,7.会议费,9.出版物费,12.图书资料费,13.实践环节建设费,14.网上教学资料制作费,15.教学建设与改革费,17.专家咨询费,18.劳务费(小于30%)。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

2.材料费,4.测试化验加工费,5.办公用品费,6.差旅费,9.出版物费,12.图书资料费,17.专家咨询费,19.专利费,20.数据资源费,21教师指导费(小于20%)。

教材建设

规划教材、优秀教材、校企合作教材

2.材料费,4.测试化验加工费,5.办公用品费,6.差旅费,7.会议费, 9.出版物费(大于40%),12.图书资料费,13.实践环节建设费,17.专家咨询费,18.劳务费(小于40%),19.专利费,20.数据资源费。

第四章教学日常运行经费使用范围

第八条 日常维持费的支出范围

(一)、邮政及办公通信费;

(二)、职工日常办公费(含笔、纸、会议记录本等)、资料打印费;

(三)、办公用卫生工具;

(四)、常规教学用粉笔、黑板刷等;

(五)、办公用具的添置、维修费,报刊杂志征订费;

(六)、办公用电脑和打印机更新、维修及电脑耗材费;

(七)、空调的日常保养与维修费;

(八)、单位宣传用材料、制作费等;

(九)、教学业务差旅费。

(十)、业务招待费和其它费用(含工作人员加班费)(不超过15%

第九条 教研室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教研室建设费

1、指开展教研活动所需要的图书、资料、档案、文献费用,及资料的打印、复印、翻拍、翻译费用、装订等;

2、教研室所购买的笔、簿本、纸张等文具费用;

3、教研室活动工作餐费(每学期限一次),开支标准按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教师差旅费

1、教师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外出调研、考察学习、会议所发生会务费和差旅费。

2、教师参加短期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和差旅费。

3、专业建设费、课程建设费

参照教学工程立项项目中的专业与课程建设费的支出范围执行。

第十条 教学实习费的支出范围

(一)、上缴实习单位费用;

(二)、实习联络费和业务招待费(小于10%);

(三)、实习学生交通费、住宿费、实习材料费;

(四)、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办公费、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贴等;

(五)、聘请校外实习教师的指导费;

(六)、学院派出人员赴实习单位检查所产生的差旅费;

(七)、实习总结资料收集、展览制作费、实习汇报等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校企合作经费的支出范围

主要用于校企合作教育周和创新创业教育周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所产生的费用。

(一)、教师到企业调研、联络的差旅费,教师到企业交流学习的培训费和差旅费等;

(二)、校企合作基地(实习基地、创新创业教育基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建设费用;

(三)、外聘行业企业、政府兼职教师指导费、交通费、工作餐、住宿费等;

(四)、师生到企业参观、学习所产生的交通费、上缴企业的管理费;

(五)、开展相应校企合作教育活动所用到的低值设备费、实验材料费、制作加工费等。

第十二条 课程实践费的支出范围

(一)、学生野外采风、写生、考察费用(含材料费、门票费、交通费等),及带队指导教师差旅费和生活补贴;

(二)、由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的学生校外课程实践(含调研、考察、社会实践等)活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含交通费、住宿费、及带队教师的差旅费等);

(三)、课程实践(课程设计、金工实习)环节中用于实验教学的材料、试剂、各种配件、元器件等费用;

(四)、学生课程设计报告、课程调研报告等的打印费用(必须用于学生打印上);

(五)、外聘行业、企业教师指导费、交通费、住宿费、工作餐等;

(六)、学生外出见习的交通费、上交外单位见习费、及指导教师差旅费等;

(七)、面向课程实践所开展的二级学院级学生竞赛奖励费等。

第十三条 毕业论文费的支出范围

(一)、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展过程中需要用到的实验材料费、制作加工和测试费;

(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图纸打印、印刷、装订费;

(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差旅费(确有必要的),校外教师的指导费(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指导时);

(四)、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励费、评审费、学生论文发表版面费。

第十四条 实验教学维持费的支出范围

(一)、实验室标牌、橱窗、制度制作,实验室卫生工具和办公用品、内部小型改造、物品搬迁等费用;

(二)、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评审,设计实验、综合实验制作加工费;

(三)、用于实验教学改革的教学仪器改进费用和自制实验仪器所发生的费用;

(四)、实验教学文档资料的编写和印刷费用、实验项目更新、三性实验项目设计等;

(五)、设备维修所使用的配件、器材与材料费,外请人员设备维修劳务费,工作餐费。

(六)、与日常实验教学有关的其它费用。

第十五条 实验教学材料费的支出范围

(一)、实验消耗性材料:主要包括实验用耗材、元件、器件、配件、复印纸、打印纸、软盘、硒鼓、色带、试剂、药品及其它低值易耗品等。

(二)、为完成实验教学所必须购置的耐用材料费(使用完以后还可以再次使用的东西,如烧杯、量具、板卡、球类、小型软件等。

(三)、实验教学需要购置单价不足1000元的小型设备、仪器及工具等。

(四)、体育运动易损材料:用于开展体育活动所必须用具器材或用品。

第十六条 网站建设费的支出范围

(一)、用于各单位网站更新、维护所产生的软件开发费用;

(二)、单位网站有价值的新闻稿件的撰写费(每篇不超过100元)。

第十七条 创新创业专项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创新创业活动(学术讲座、学生学术沙龙、科技竞赛、课外学术研究及科技作品设计等)费用;

(二)、学生参加相关竞赛的报名费、交通费、住宿费、工作餐费等,指导教师带队参加竞赛活动的差旅费;

(三)、创新创业项目用低值材料费(包括元件、小型电器、辅助工具、药品、分析测试费等);

(四)、创业导师培养费(含培训、差旅等);

(五)、面向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立项资助费(以学生为主体立项的各类项目,在安排有指导老师的情况下,必须保证80%以上的经费用于学生及项目的研究,教师指导费不超过20%)

(六)、学生科技发明的专利申请、维持费,论文版面费等;

(七)、资料购置费、印刷费及讲座场地租赁费;

(八)、专家评审费(含校外专家接待费等);

(九)、校外导师指导费(含交通、住宿、招待等费用);

(十)、面向娄底市市民开展创新创业技能培训及相关工作经费。

第十八条 教学设备费的支出范围

仅限于教学仪器设备采购专用,所有项目均需进行招标采购,支出费用以合同签订费用为准。

第十九条 教师教学条件费的支出范围

专指用于购买、维修教师上课用笔记本电脑所产生的费用。

第二十条 竞赛费的支出范围

竞赛费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竞赛的培训费和竞赛组织费、所有竞赛项目师生奖励费及教师技能竞赛参赛费和奖励费。

(一)、按《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创优创新创业奖励办法》文件规定发放的师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的奖励费;

(二)、经教务处批准的面向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组织费(主要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办公用品费、参赛费、外出竞赛差旅费、专家咨询费、教师培训及指导费、数据资源费、竞赛评审费、竞赛作品加工制作费、竞赛材料打印费等);

(三)、经学校批准的教师个人或团体参加级政府主管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经费及奖励费。

第二十一条 校企合作办学经费

全部用于以学校名义与企业签订的校企合作办学协议所规定的支付给合作办学企业的费用。

第五章 教学经费的预算与审批报账

第二十二条 教学经费的预算与审批报账程序

(一)、教学日常运行经费由学校以经费预算形式下达,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其中教研室经费由教研室主任)根据本文支出范围做好具体经费预算方案报教务处、计财处备案,经费的审批报账按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二)、教学工程项目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管理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本文支出范围做好项目经费预算方案报教务处、计财处备案,经费的审批报账按照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 教学经费总用款额度不得超过核定的项目总经费。教学经费开支范围和比例原则上不得超出规定。确需超范围(比例)支出、调剂使用的,需经教务处、财务处审核,并报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批准。

第二十四条 所有教学经费的使用与报账手续,应符合国家和学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教学经费的绩效评价与处置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的教学经费在年终必须分类做出使用情况与绩效评价分析报告,分别交教务处、财务处。学校根据其当年经费使用情况与绩效实质决定各单位下一年度各项教学经费核拨金额和比例。

第二十六条教学工程立项经费项目实施完成后,必须进行项目验收,结项验收合格后5个月内完成报账,如仍有结余由学校收回;结项验收暂缓通过者,写出延期报告,经教务处批准后可适当延长项目工作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结项验收不合格者,撤消立项并收回所有剩余经费,同时学校保留追回已报销的部分或全部经费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对于违规使用教学经费者,依纪依规查处。

第七章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其它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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