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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实验室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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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实验室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实验实训室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切实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院教字〔2007〕63号),结合我系实验实训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实验实训室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但自己不违章,还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3、实验实训室内不准私自接拉电线,如工作需要,上报系部协调解决,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4、实验实训室内,严禁烟火。

5、实验室内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报警。

6、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开动、使用他人负责管理的仪器设备,不准将小孩或外人带进实验室。节假日期间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7、发生火灾,火警应立即组织有效的抢救,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

经济与管理实验室

〇〇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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