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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电视台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寿宴
作者 编者

       网友名称:军哥   受理时间:2016-03-11 11:00:42

我以一个老共产党员的身份,举报岳阳电视台工作人员李必中3月10日中午为他的母亲违规操办70岁寿宴!最近几天,李必中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口头通知等方式,邀请同事和广告客户参加他母亲的寿宴,地址是岳阳市金阳明大酒店(岳阳市市政府大楼对面)。中央八项规定早已深入人心,但李必中身为公职人员,顶风违纪,单位领导也听之任之。

岳阳市纪委回复

2016年3月11日,我委收到你中心转来举报件一封,反映岳阳电视台工作人员违规操办酒宴的问题。收到该举报件后,我委高度重视,当日将该举报件交岳阳市广播电视台纪检组办理,由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跟踪督办。

经查,李必忠(举报件中称“李必中”) 男,1968年8月11日出生,中共党员,系岳阳市中和劳务中介公司(以下简称“中和公司”)派遣至岳阳市广播电视台下属湖南大湖广告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的勤杂工(原为司机,现为勤杂工)。2016年3月10日中午,李必忠与其姐姐、大妹、二妹四人在岳阳市金阳明大酒店,共同为其母亲举办70岁寿宴。当日寿宴共26桌,李必忠个人请客5桌,其中:请同事21人,收受礼金4200元,其余均为李必忠亲属。广告公司经理、支部书记张佑强送礼金200元并参加寿宴。调查未发现李必忠请广告客户参加寿宴的情况。

市广播电视台经调查提出如下处理意见:1、对李必忠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退还收受同事的礼金;2、立案追究广告公司经理、支部书记张佑强的责任,对广告公司领导班子在全台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广告公司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3、责令所有参加李必忠母亲寿宴的市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做出书面检查。

回复时间:2016年03月17日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24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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