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实验用危险品管理规定(院政发〔2007〕53号)
作者: 时间:2012-05-22 点击数:
一、实验用危险品的种类有: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含毒品原料)和腐蚀品、放射源等。
二、实验用危险品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各系分管实验室的主任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品的管理工作,实验室主任是本室危险品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三、实验用危险品的申购,必须有分管实验室工作的系主任和实验室主管部门的领导审批签字。其中剧毒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申购须经武装保卫处批准,方可购买。
四、实验用危险品的存放必须符合国家中国体育彩票危险品储存管理条例的要求,使用易燃品、爆炸品和放射源的实验室,必须符合公安部、卫生部和安全局的有关规定,注意通风、防热、防潮、防冻,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和专用防护设备,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泄漏、自燃和爆炸事故。废弃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不得擅自处理,随意抛弃。
五、严格危险品的使用控制和监督,凡因实验需要领用危险品者,必须由实验指导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主任签字、系主任审核,同时加盖领用单位公章,在不超过规定限额内严格限量发放,用剩的物品要及时退库。同时对所领、用、剩、耗的数量做好精确计量和记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物品截留或带出实验室。
六、有危险品的单位,必须设专人保管,对爆炸品、剧毒品等,必须要有两人共同保管,做到个人无法取用。保管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高的警惕性,工作认真负责,并掌握危险品安全管理知识与技术,懂得所保管危险品的性质和特点。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意外,能得到及时处理。严禁将保管和使用的危险品,随意转送和非法交易,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七、仓库范围内严禁烟火,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危险品库房的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等有关安全措施,发现失盗、短缺及其它意外情况,要立即上报。
八、各存放单位要积极配合学校武装保卫处、市卫生防疫站的监测、监督、治理和定期检查工作,确保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对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身安全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