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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系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2015年12月17日 10:37 佚名 点击:[]

教育科学系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教育科学系资产管理人员在系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系资产管理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按《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考核细则》、《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育科学系资产管理制度》等文件规程操作和维护好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及时录入系部资产,同时协调相关机构做好卡片、条形码粘贴及明细账管理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信息完整,确保不重不漏。

3、负责做好新购置的教学办公设备的验收、造册,并具体指导各教研室、实验室、相关科室设备分账及设备的管理。

4、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辖资产进行实地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对各科室资产的调配、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按规定程序办理资产变动手续。

5、负责落实对领用设备本着谁使用谁保管责任,督促使用人按要求使用、确保资产的寿命和使用效率。

6、对超过使用期限或无使用价值的资产,及时统计、造册。协助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完成资产处理手续和相关工作。

7、掌握仪器设备的分布情况、装备水平、技术状态和使用情况,为仪器设备的合理配置、更新改造提供审核依据。

8、负责做好各科室办理好岗位调动、离退休时的资产移交手续。变更资产卡片记录。

9、按照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协调实验室和相关机构按时做好设备数据采集工作,准确无误上报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同时及时向学院及各部门提供所需的设备数据。

10、协助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采集、整理与及时上报工作。

11、负责协调系教务办、心理学实验室、学工办等相关科室做好系部教学、行政设备采购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规范设备的采购及管理工作。

12、负责做好系部办公耗材定点采购及办公设备维修联系工作,认真核对账目,及时报送学院办公室核对审查。

13、负责完成本科室临时性零星设备的采购工作。

1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育科学系

二○一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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