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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机电工程系实验室安全制度

2009-08-07 08:27:24 来源: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系 浏览:

为了保证实验室安全,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和本实验室的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各实验分室管理员就是该分室安全员,各分室安全员要认真做好所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

二、要经常保持室内环境整洁,走廊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严禁在实验室及走廊内放置私人用品和与本实验室无关的物品。

三、实验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懂操作规程不准动用任何仪器设备,不准动用与本实验内容无关的其他仪器设备。

四、学生做实验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即便是开放性实验,指导教师也必须事先向学生全面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五、有毒有害危险物品要经主管领导审批,限量使用,残余部分要做妥善处理,剩余部分要及时归还。

六、室内严禁吸烟,严禁私自用火,违者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消防器材要安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要掌握常用的灭火知识,熟悉灭火器的使用。

八、各实验分室管理员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水龙头,断开电源,进行安全检查,整理场地。

九、安全员每天必须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十、要尽力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系

二○○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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