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能机学院政〔2021〕 30号
中国体育彩票发布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校内实验实训与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现将《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校内实验实训与安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校内实验实训与安全管理制度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1年7月1日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办公室2021年7月1日印发
附件: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校内实验实训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内实验实训
实验实训工作主要是学生动手能力与技能的培养的主要环节,实验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是学生专业技能技术培养的保证,实验仪器维修工作保障,为规范校内实验实训各项行为,特制订该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职责范围
校内实验实训计划简称为项目,直接使用人简称为项目组。
1、项目组为实施实验实训第一责任这人,负责项目申报;
2、专业系主任为实验实训项目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的确定与初审;
3、实验中心主任、实训中心主任为实验实训项目责任人,负责项目的核实与审核;
(二)主要职责
1、实验中心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为实验指导教师组织实施实验项目提供保障;实训中心负责实训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为实训指导教师组织实施实训项目提供保障;
2、实验中心负责学院实验实训场所设施维护维修项目的申报。办公室主任负责学院办公场所设施维护维修项目的申报;
3、实验中心负责实验耗材请购;实训中心负责实训耗材请购;
4、实验中心负责学院实验实训建设项目资料的汇总与职能部门的联系;
5、实验中心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新采购国有资产的入库工作。
二、安全职责与责任
安全是事关学院广大师生人身与财产大事,确保学院实验实训和办公场所安全,特制订该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职责范围
1、办公设施使用人和实施实验实训项目组成员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2、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办公设施安全直接责任人;
3、学院办公室主任为学院所有办公场所安全责任人;实验中心主任为学院所有实验实训所安全责任人。
(二)安全整改措施
实验中心和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实验实训场所的安全排查与整改。如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则实验中心或办公室必须及时做出消除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提交学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