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院政发〔2021〕32号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中国体育彩票印发《在职教职工攻读学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在职教职工攻读学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在职教职工攻读学位管理办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6日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办公室 2021年10月6日印发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在职教职工攻读学位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保证送培教职工质量,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鼓励在职在编在岗一线中青年教师攻读博(硕)士学位,鼓励青年教师自我提升;送培博(硕)士享有教学与科研奖励(根据教学与科研奖励相关文件执行)等资格。
二、凡报考博(硕)士研究生或申请攻读博(硕)士学位的教职工,应在报考前向学院和人事处提交书面申请(见附件1),经学校批准方可报考。
三、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档案、人事关系学校予以保留。
四、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可以根据需要将档案调离学校,并办理离校手续,学校保留其编制、人事关系。
五、院内教职工年龄超过50岁的,学院原则上不再同意其报考博士。
六、教职工与学校签订送培博士协议时,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向所在单位和人事处报告是否脱产(辅导员另须向学工处报告,副科级以上干部另须向组织部报告),经同意方能脱产学习,脱产学习的时间为1~4年。教职工毕业回校后,学校按照5/36*(实际脱产月份)发放脱产学习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七、学院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经单位同意,可以不脱产学习,但需完成学院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及教研室布置的相关教学任务,该项由教学副院长和教研室主任组织对其考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机关教辅及学院的管理人员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经单位同意,可以短期外出学习,每年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学习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累计不超过6个月,并扣发外出学习期间的奖励性绩效(按天折算)。
八、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脱产学习期间,学校不发放任何工资福利待遇,但可以代为缴纳有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自己缴纳,学校代缴部分在毕业回校后的引进待遇或回校工作后的工资收入中扣回);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脱产学习期间,学校发放基本工资和代为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自己缴纳,学校代缴部分在毕业回校后的引进待遇或回校工作后的工资收入中扣回)。
九、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每学期在不影响正常教学与管理服务工作的情况下,经单位同意,可以不脱产学习。不脱产学习期间完成了各学院的正常教学任务(每学年至少要独立承担两门进教务管理系统课表的课程教学任务)与相应管理工作,由学院在每年6月底与12月底出具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报告,由人事处在全校公示无异后,享受在职工作正常待遇,其工资仍按月发放。若考核后未完成额定工作量的,其待遇按全额工资比例发放,在考核前已发放的工资在考核后逐月扣回。
十、博士毕业后的回校待遇按毕业当年人才引进政策洽谈。
十一、已与学校签订了博士毕业后回校工作协议但毕业后违约不回校工作的,需赔偿违约金10万元(按5年服务期*2万元/年标准赔偿学校)。违约者须在毕业后半年内付清违约金和甲方代缴的社保费用。否则,违约金和甲方代缴的社保费用从担保人的工资津贴中逐月扣除。
十二、担保人要求
(一)为非配偶及亲属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在担保期间不能外出攻读学位,不能调离工作,没有达到退休年龄;
(三)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四)出具书面担保声明,并到教师发展中心进行面签。
十三、教职工在本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因工作需要,可以不脱产学习。经本人申请、学院(单位)同意、学校审批,完成所在岗位的工作,其待遇不变。在本校攻读硕士,脱产期间不享受任何工资福利待遇,但学校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为其保留编制。
十四、调档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教职员工由学院审核,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就读。
十五、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职工报考博(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姓 名 |
| 工作证号 |
| 性别 | □男 □女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来校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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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类别 | ? 教师、科研 ? 管理 ? 教辅 ? 专职辅导员 |
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
| 学历 学位 |
| 报考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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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及取得时间 |
| 职务 及任职时间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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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工作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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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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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职工攻读学位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 申请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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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处意见 (辅导员)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意见 (报考国外(境)外博(硕)士)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组织部意见 (科级及以上干部)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处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职工攻读博(硕)士研究生学位工作考核表
姓 名 |
| 工 号 |
| 性别 | □男 □女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来校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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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类别 | ? 教师、科研 ? 管理 ? 教辅 ? 专职辅导员 |
完成教学、管理工作情况(注明课程名称,上课时段、班级;注明从事管理工作具体时段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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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处审核意见 (辅导员)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处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校领导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担保声明书
因 攻读 一事,我 自愿为 担保。如 不能在半年内付清送培协议规定的违约金和甲方代缴的社保费用,我将无条件赔偿 违约费用。
特此声明。
担保人(面签):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