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
(第四学段)
甲方(专业实践单位):
乙方(研究生培养单位):
丙方(研究生):
丁方(校外导师):
戊方(校内导师):
为保障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外实践单位顺利开展专业实践活动,规范各方在实践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签订本协议。
一、丙方的实践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安排丙方具体专业实践岗位和专业实践内容。
2.根据乙方有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和程序,负责向乙方推荐甲方专家担任校外实践指导教师。
3.负责与丙方联系,为丙方制定专业实践实施方案。
4.向丙方提供开展专业实践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5.及时向乙方反馈丙方的考勤与专业实践进展情况,评价其专业实践学习成绩,确保专业实践质量。
6.甲方负责丙方在专业实践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对丙方进行专业实践开始前的安全、纪律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
2.组织丙方在专业实践开始前签订好五方协议。
3.督促丙方按照甲、乙双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专业实践任务。
4.做好丙方与甲方、丁方之间的有关协调工作。
四、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甲方专业实践期间,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暂行规定》以及乙方的其它有关规章制度,并在前往甲方专业实践前与乙方签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保证书》,否则不得前往甲方进行专业实践。
2.在甲方专业实践期间,凡是接触或可能接触到的任何有关甲方享有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作品、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业务、事务、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任何个人、公司或团体泄漏。
3.不得利用甲方的资源与技术从事与专业实践任务无关的任何工作。
4.必须听从甲方及甲方指定的指导人员的工作安排,不能擅自行动,否则由此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丙方自己负责。
5.定期与丁方和戊方联系,汇报专业实践进展,接受丁方和戊方指导,原则上1周1次。
6. 实践期满,须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接受甲方和乙方的考核和评价。
五、丁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丙方专业实践期间的思想政治和安全教育。
2.在丙方专业实践期间,负责定期听取丙方汇报,予以指导,对丙方不符合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的,要及时指出并适当调整。
3.在丙方专业实践期间,定期与戊方联系,交流培养情况,并作适当记录。
4.丙方实践期满,负责完成对丙方的校外专业实践的考核工作。
六、戊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丙方专业实践期间,负责定期听取丙方汇报,予以指导,对丙方不符合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的,要及时与甲方和丁方沟通并适当调整。
2.在丙方专业实践期间,定期与丁方联系,交流培养情况,并作适当记录。
3.对于丙方在专业实践过程中所涉及的甲方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不得强行要求丙方提供或告知。
4.丙方实践期满,负责完成对丙方的校外专业实践的考核工作。
七、知识产权和技术保密
1.丙方发表与其在丁方所做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时,投稿前须由甲方和丁方检查是否有泄密问题。
2.由甲、乙双方人员共同负责指导丙方所获的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原则上由甲、乙双方共享,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协议加以确定。
3.丙方在甲方专业实践期间的保密责任、违约处理方式等,可由甲方与丙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八、违约责任
1.若因丙方个人原因泄露科研成果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对其按保密协议相关规定处理。
2.若丙方因身体、能力、态度等原因不符合专业实践的要求,经甲乙双方确认同意,可停止专业实践。
九、其它约定
1.如丙方无正当理由在实践期间中途离开,不能按时完成专业实践任务的,乙方将不受理丙方的毕业论文答辩申请。
2.本协议由五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五份,协议五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它未尽事宜,由五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 ||
丙方(盖章): 年 月 日 | 丁方(盖章): 年 月 日 | 戊方(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保证书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使专业实践达到预期目的,保证专业实践能够顺利进行,针对目前的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情况,学校和研究生在安全方面达成下列共识,并签订以下安全保证书:
1.此次安全责任的主体是研究生本人。
2.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应主动与自己的校内外导师和实践指导教师保持紧密联系。应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实践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听信谣言,不传播有害信息,不参与各种非法活动。
3.研究生在校外专业实践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持良好的生活规律,严禁酗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选择安全合法的交通工具;校外实践地点涉及环境恶劣、复杂的区域时,应了解当地气象、地理、治安等有关情况,尊重地方民风、民俗,执行地方政策法规。
4.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须服从学校和校内导师统一安排,原则上按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执行,如有变动,须向校内导师和研究生教育教学部提出变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否则在校外实践期间发生的事故,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5.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严格考勤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践单位从事任何与专业实践无关的活动。研究生擅自离开实践单位从事与实践任务无关的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6.在专业实践期间,如果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实践单位、学校报告。
7. 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要定期向实践指导教师和校内外导师汇报专业实践情况,发生特殊问题应随时报告,不得拖延;校外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立即返校报到。
8. 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所造成事故的,由研究生本人依法承担责任,学校也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研究生应全面遵照执行以上条款,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由研究生本人负责。本安全保证书适用于专业实践第四学段和第六学段,须经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交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部保留备查。
研究生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
姓 名 | |
学 号 | |
入学年月 | |
学位类别 | |
培养领域 | |
研究方向 | |
校内导师 | |
校外导师 | |
填表日期 |
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制
二○ 年四月
一、基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出生年月 | 入学年月 | ||||||||
籍贯 | 联系电话 | |||||||||
培养领域 | 学制 | |||||||||
联合培养单位 | ||||||||||
指导教师 | 姓名 | 职称/职务 | 主要从事的专业或职业领域 | 所在工作单位 | ||||||
校内导师 | ||||||||||
校外导师 | ||||||||||
二、专业实践指导教师情况 | ||||||||||
姓名 | 职称 | 从事的专业或职业领域 | 所在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邮箱 | |||||
三、专业实践目标 | ||||||||||
四、专业实践内容 |
五、专业实践要求 |
六、实践计划与进度安排 | |||||||
实践起止时间 | 实践单位 | 实践岗位 | 实践指导教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要求 | 备注 | |||
七、审核意见 | |||
校内 导师 意见 | 校内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
校外 导师 意见 |
校外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
实践 单位 意见 | 实践单位一 | 实践单位二 | 实践单位三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培养 领域 意见 | 领域领衔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研究生教育教学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注:本计划表一式五份,校内外导师、领域秘书、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各一份,一份学生自存。
附件4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周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
籍贯 | 出生年月 | 联系电话 | ||||
培养领域 | 入学年月 | |||||
二、专业实践时间、地点、内容 |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
月 日至 月 日 | ||||||
三、主要工作与收获及发现、解决的主要问题 | ||||||
(包括主要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发现的主要问题、研究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 ||||||
注:本表只须用E-mail群发实践指导教师、校外导师、校内导师、领域秘书,领域秘书每月最后一天汇总报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备案,不须打印纸质稿。
附件5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
姓 名 | |
学 号 | |
入学年月 | |
学位类别 | |
培养领域 | |
研究方向 | |
校内导师 | |
校外导师 | |
填表日期 |
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制
二○二〇年六月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出生年月 | 入学年月 | ||||
籍贯 | 联系电话 | |||||
培养领域 | 学制 | |||||
联合培养单位 | ||||||
指导教师 | 姓名 | 职称/职务 | 主要从事的专业或职业领域 | 所在工作单位 | ||
校内导师 | ||||||
校外导师 | ||||||
实践起止时间 | 实践单位 | 实践岗位 | 实践指导教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专业实践中期总结 | (主要从实践背景与目的、实践内容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践收获与心得体会(包括专业知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取得的主要成果等)、出勤情况及工作表现、存在的不足与下一步专业实践的设想等方面进行总结,字数不少于2000字) | |||||
校 外 导 师 考 核 | 考核指标 | 评分要点 | 评分参考 | 成绩 | ||||
实践表现 | 主要从治学态度、学习意识、工作态度、组织纪律、集体观念、团队协作、思想品质等方面进行评价 | 优秀:85分以上 良好:70分-84分 合格:60分-69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 ||||||
工作业绩 | 主要从实际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实践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 |||||||
职业素养 | 主要从专业技能、研究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协调组织及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 |||||||
专业实践报告 | 主要从专业实践周报表和专业实践中期总结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 |||||||
总成绩=实践表现×30%+工作业绩×30%+职业素养×20%+专业实践报告×20% | ||||||||
学校 考核 | 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考核小组名单 | 成绩 | ||||||
组长 | 成员1 | 成员2 | 成员3 | 成员4 | ||||
综合成绩=校外导师考核成绩×60%+学校考核成绩×40% | ||||||||
中期检查考核结论 | 学校考核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研究生教育教学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注:1.成绩按“优秀(85分以上)、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进行评定,评定成绩计入研究生中期考核成绩。2.本表一式五份,校内外导师各交一份,一份交领域秘书,一份交研究生教育教学部,一份学生自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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