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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教师的课堂教学规范
2012-10-29 00:00 管理员 

中文系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岗敬业,与时俱进。

二、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校等规章制度,以身立教,备识统一。

三、严谨治学,勤勉工作;教书育人,恪尽职守;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办事公开、公平,廉洁从教;顾全大局,以集体利益为重;团结协作,相互尊重。

四、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五、按表上课,不随意调课。凡调课须经负责教学工作的系主任签字批准,并按程序填写异动单。

六、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作风正派。

七、用普通话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不讲方言土语。

八、忠于职守,尽责尽职,不中途停课会客或接听电话,自觉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九、师德高尚,不侮辱、挖苦和谩骂学生。

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在课堂上抽烟。

十一、按既定计划进度圆满完成教学任务,不任意删减教学内容,不提前结束新课。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中文系

二00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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