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
网站首页|学院概况|党建工作|学科专业|教育教学|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学生工作|招生就业|海园文苑|校友分会|下载中心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正文
中文系考勤制度
2009-06-26 00:00 管理员 

中文系考勤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教学科研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细则。

一、请假、销假制度

1、全系教职工应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凡需请假一天者,必须经系主管考勤的负责人同意,方能离校,除急病者外,一般不能请他人代办请假、销假手续,假期结束后及时销假。

2、系负责人请假,必须把有关工作交待清楚,向系主要负责人请假并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能离校。

3、教职工请假二天以上(含二天),三天以内者,须经系主任同意,四天(含四天)以上者,由系主任签署意见报人事处或校领导批准。

4、需请病假者(急病者除外),必须以医院或诊所证明为依据,持证明和请假条及时办理请假登记手续,患急病者,也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5、党员请假还需经党支部书记同意。

6、原则上不准调课请事假,确有特殊情况者,必须先请假,再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课手续。

二、考勤制度

1、全系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校、系和教研室组织的活动(要求本系教职工每周星期二上午来系办公室了解活动安排情况),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2、教师应遵守在校的工作职责,一般不能离开娄底,特殊情况需调课者,需按有关规定程序办好有关手续,并由本人联系安排好调课事宜。跨系部调课,必须与相关系部协调并征得同意。否则,一律视为旷课,旷课一节算旷工一天,以此类推。

3、实行坐班制的人员,必须提前上班,提前上班的时间不少于5分钟,同时必须按时下班,并保证系办公室经常有人值班,即使因公事临时外出,也应互相打好招呼,以便于考勤,否则,视情况,分别作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4、教师必须坚持按时上下课制度,迟到、早退者按学院规定处理。

5、教师上课期间不允许接打手机,一经查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系办公室实行领导值班及值班制度。严格考勤、考纪,值班员必须将当天有关情况登记在《值班日志》和考勤登记簿上。

三、处罚细则

1、严格执行学院的劳动管理文件。

2、迟到、早退一次者扣发校内津贴5元,迟到超过半小时以上(含半小时),扣发校内津贴10元。(注:如系特殊情况,一学期中可允许会议迟到一次,不扣发津贴,但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3、请事假一天者,扣校内津贴10元,以此类推。连续几天请假者,双休日不计算请假天数。同时,一学年中请假三天不扣校内津贴。

4、系里的大小会议、政治学习、教研活动,请假半天者扣校内津贴10元。

5、当月病假连续六天,累计十天者,停发半个月校内津贴;连续十天,累计十五天,停发当月校内津贴。

6、旷工半天者,扣发50元校内津贴;旷工一天,扣发100元校内津贴。

7、无理取闹、吵架、骂人不听劝告造成恶劣影响者,取消当月校内津贴。

8、工作不负责任,不坚守工作岗位,不完成本职工作,不服从组织安排,扣发当月的校内津贴。

9、以上各项的未尽事宜,以学校的规定为准。

10、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中文系

二00七年四月六日

关闭窗口

学校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 邮编:417000 电话:0738-8325885 
技术支持:娄底星城在线 电话:1380738763 QQ:441973438
(C)2010-2019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