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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政治辅导员工作职责
2012-11-05 00:00 中文系 

中文系辅导员管理制度

一、辅导员例会制度

按照学院规定,系部应间周召开辅导员例会。本系辅导员例会规定时间为单周星期二举行,会议由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支部书记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为:传达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会精神;总结近期工作;讨论分析学生教育管理重要议题;布置近期工作。会前每人都要有准备、要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及时记录主管领导布置的工作。

二、辅导员深入寝室制度

辅导员应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安全、卫生、文明、寝室建设达标等各方面的情况,监督学生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辅导员应指导寝室文化建设,加强学生的寝室安全意识,避免各种矛盾和纠纷发生,不断提高学生寝室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辅导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寝室的问题,认真填写辅导员工作记录。

三、辅导员与学生谈话制度

辅导员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是为了在工作中能准确、及时的了解和掌握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及时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促使学生朝着健康、正确的方向发展。

四、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

辅导员应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反映学生要求,听取教师意见,增强工作针对性。每学期辅导员应主动与该学期的每位任课教师联系,沟通交流的次数不得少于两次。与任课教师的交流沟通情况,应做好工作记录。

五、辅导员与家长联系制度

辅导员应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结合学生思想状况的重大变化:如学生生病(身体或心理原因)住院,学习成绩下滑,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无改观者等情况,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与学生家长联系每学期覆盖面要达到15%,并做到特殊学生要经常联系、重点学生要加强联系、一般学生要保持联系,同时认真做好辅导员与家长联系情况的记录。

六、学生课外学习活动指导管理制度

按照学生工作部要求,在学院根据学生的特点与爱好开展的各项学习、学术、文体、科技创作等活动时,辅导员要积极组织、支持和鼓励学生参加各种活动,使学生在活动的参与中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增强竞争意识,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七、辅导员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度

每学期初,辅导员要根据学院及系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并在工作中根据学院工作实际情况,调整制定周工作计划。

每学期中和期末,辅导员应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交流,从中推荐参加全院辅导员沙龙的交流;系部将根据辅导员工作情况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评优的依据。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中文系

二O一O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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